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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飛彈跳屋 (199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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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
202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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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迪士尼樂園「高飛彈跳屋」 (1993–2008) 深度研究與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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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ney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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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neyland
Toont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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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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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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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迪士尼樂園「高飛彈跳屋」 (1993–2008) 深度研究與分析報告

I. 序章:高飛彈跳屋的緣起與背景

「高飛彈跳屋」(Goofy's Bounce House) 是一個已停運的景點,曾在1993年至2000年代中期於加州迪士尼樂園的「米奇卡通城」提供服務。本報告將對其緣起、設計哲學、營運歷史、技術原理以及最終被取代的根本原因進行全面的深度分析。

A. 地理位置:在迪士尼樂園中的座標

「高飛彈跳屋」的地理位置是其主題敘事的關鍵部分。該設施位於加州安那翰的迪士尼樂園 (Disneyland Park in Anaheim, California)。具體而言,它坐落於樂園的第八個主題區域「米奇卡通城」(Mickey's Toontown)。
「米奇卡通城」位於迪士尼樂園的「北端」(northern end),地理上緊鄰「小小世界」(it's a small world) 景點。遊客的動線被刻意設計過:必須先穿過迪士尼樂園鐵路的棧橋 (trestle bridge) 下方,才能進入這個卡通世界。
在卡通城內部,「高飛彈跳屋」被劃定在「米奇鄰里」(Mickey's Neighborhood) 區域,這是一個以角色住宅為主的區域。其具體位置與「卡通公園」(Toon Park) 相鄰,並靠近「唐老鴨的船」(Donald's Boat) 和「奇奇蒂蒂的樹屋」(Chip 'n Dale's Treehouse)。

B. 佔地面積與空間佈局

雖然缺乏關於「高飛彈跳屋」本身精確的平方英尺測量數據,但其所屬的「米奇卡通城」總面積被限制在一個相對緊湊的範圍內(不足三英畝)。
「高飛彈跳屋」是一個獨立的、以角色住宅為主題的景點。它在營運上被歸類為「進入式遊樂」(enter-and-play) 設施,佔據了「米奇鄰里」區的一個小型地塊。其空間佈局主要分為兩部分:一個主要的室內「彈跳」區域,以及一個小型的、附帶主題性的室外花園。

C. 歷史:米奇卡通城的誕生

「米奇卡通城」於1993年1月24日正式開幕。這個日期標誌著迪士尼樂園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它是自1960年代的「紐奧良廣場」(New Orleans Square) 和1972年的「小熊維尼國」(Bear Country)以來,樂園中增加的第一個全新「主題區域」(land)。
這次擴建在樂園的發展史上具有重大意義,被視為「迪士尼樂園有史以來第一次重大擴張」(first major expansion of Disneyland ever)。它發生在被稱為「迪士尼十年」(Disney Decade) 的大規模擴張時期,顯示了公司在90年代初重振其原始主題樂園的決心。

D. 該地點的原始用途

與樂園中許多其他擴建項目不同,「米奇卡通城」並非取代了原有的遊客景點。相反,它是利用了以前的「後台空間」(previous backstage space) 建造的。這意味著該區域的建設實際上擴大了迪士尼樂園的整體遊客可達「面積」(overall size)。在施工期間,樂園設置了主題圍牆,例如繪有米奇、布魯托和羅傑兔的圖案,向遊客預告這個新區域的到來。
該地點的「後台」起源,在主題設計上被巧妙地轉化為敘事優勢。幻想工程師(Imagineers)利用了這片土地在地理上的「隱藏」特性(位於樂園邊緣,需穿過鐵路下方)來強化「卡通城」的官方傳說 (lore):這是一個卡通人物一直以來居住的「秘密」社區。根據這套敘事,直到1993年,卡通城的居民才「決定」向非卡通人物的遊客(即「人類」)開放他們的家園。因此,其地理位置和原始用途,在功能擴張和敘事沉浸感上達成了完美的統一。

II. 概念與實現

A. 開幕時間

「高飛彈跳屋」是「米奇卡通城」的創始日景點 (opening day attraction) 之一。它與整個主題區域同步,於1993年1月24日正式向公眾開放。

B. 取材與改編:從《威探闖通關》到高飛的家

「米奇卡通城」的整體美學和核心概念,主要靈感來自1988年由試金石影業(Touchstone Pictures)發行的電影《威探闖通關》(Who Framed Roger Rabbit?)。這部電影確立了一個宇宙觀:卡通人物(Toons)與人類共同生活,並擁有自己獨立的、受卡通物理學統治的社區「Toontown」。
然而,「高飛彈跳屋」本身並非直接改編自電影中的特定場景。它是將這一宏觀概念「角色化」的產物。幻想工程師試圖回答一個具體的設計問題:「高飛的家會是什麼樣子?」(What would Goofy's house be like?)。因此,其設計的核心目標是通過建築和內部體驗來「喚起其居民的個性」(evoking their personalities)。

C. 構思:Hani el-Masri 的概念藝術與幻想工程的願景

在「高飛彈跳屋」的早期構思中,埃及裔的迪士尼幻想工程師(Walt Disney Imagineering, WDI) Hani el-Masri 扮演了重要角色。他於1990年加入WDI,擔任概念與表演設計師。他的概念藝術作品中,明確包括了為「米奇卡通城」設計的「高飛彈跳屋」的早期構想。
el-Masri 的工作是將「卡通城」這一抽象概念具象化的一環。在此之前,他還為東京迪士尼樂園設計過一個名為「米奇小鎮」(Mickey Ville) 的未實現概念,這表明WDI當時正在全球範圍內積極探索如何將其核心角色「住宅化」。儘管WDI內部的企業文化在當時對於來自不同背景的設計師可能存在挑戰,el-Masri 的概念最終被實現,證明了他的設計理念成功地抓住了高飛這一美國標誌性角色的精髓。

D. 設計與規劃:Joe Lanzisero 與 Dave Burkhart 的「卡通建築」哲學

時任幻想工程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藝術總監的 Joe Lanzisero,負責監督了迪士尼樂園首個「米奇卡通城」的創作與實施。
WDI 表演製作人 Dave Burkhart 則闡述了該區域的核心設計哲學。他指出:「我們不想讓它只是一個佈景,而是一個活生生的、會呼吸的、三維的卡通環境」(a living, breathing, 3-dimensional cartoon environment)。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Burkhart 明確了其方法論:「這裡的一切都被誇大了,以傳達卡通元素。例如,這裡沒有直線或傳統建築」(Everything is exaggerated... there are no straight lines or conventional architecture here)。

E. 建造:將「無直線」設計化為現實

這種「無直線」的哲學為施工帶來了巨大挑戰。整個卡通城的建築,包括「高飛彈跳屋」,都呈現出「氣球般」的外觀 (balloon-like buildings),並且刻意地傾斜、彎曲和膨脹。
其建築風格與其說是「建造」(constructed),不如說是「雕塑」(sculpted)。其目的就是為了故意「違背正常的物理和建築原理」(defy both normal physics and architectural principles)。
這種建築風格(有時被稱為「卡通解構主義」)不僅是《威探闖通關》美學的直接體現,也受到了早期 Fleischer Studios 卡通(其風格與迪士尼的現實主義相對)的影響。「高飛彈跳屋」是這種風格的極致體現。其外部建築具有「傾斜的角度和明顯缺乏結構完整性」(oblique angles and apparent lack of structural integrity),這完美地反映了高飛本人混亂、笨拙、總是「搞砸」(Goof) 卻又奇蹟般保持完整的角色特質。在這種設計語言中,建築本身就是角色的延伸。

III. 設施深度分析:營運與體驗

A. 設施與設備:原始的「彈跳」內部

「高飛彈跳屋」的名稱名副其實。它是一個高度主題化的室內「充氣遊樂區」(inflatable play area)。
其內部幾乎所有的表面都被設計用於彈跳和互動。這包括「加墊的牆壁」(padded walls)、「氣球般的」地板 (almost balloon-like... floor),以及最具特色的「充氣家具」(inflatable furniture)。
需要釐清的是,部分資料將其稱為「球池」(ball crawl / ball pit)。然而,這很可能是與鄰近的「奇奇蒂蒂的橡果池」(Chip 'n Dale's Acorn Crawl) 產生了記憶混淆。「橡池」才是卡通城中專門的球池。「高飛彈跳屋」的核心體驗明確是「彈跳」(bouncing),而非在球池中爬行

B. 營運模式:一個專為兒童設計的空間

該設施的營運模式在迪士尼樂園中極為罕見,是「米奇卡通城」中明確將成人排除在外的幾個設施之一。它設定了「最高身高限制」(MAXIMUM height),而非迪士尼常見的「最低身高限制」。
這種「僅限兒童」(kids-only) 的模式創造了一個營運上的悖論。一方面,它為幼童(通常是年齡2至5歲)創造了一個「安全」的專屬空間,使他們免受成年人或大孩子的碰撞。另一方面,它禁止了父母進入設施內部進行監督,家長和演藝人員(Cast Members)只能從外部觀看。
對於一個充滿彈跳物體和多名興奮兒童的混亂環境而言,這種「隔著柵欄觀看」的模式,在安全管理和潛在客訴方面構成了巨大的風險。如果一個孩子在裡面受傷或受到驚嚇,監護人無法立即進入干預。這種設計在營運上是不可持續的,並為其未來的轉型埋下了伏筆。

C. 技術與特效:充氣家具與「氣球般」材質的原理

「高飛彈跳屋」的「技術」並非高科技(hi-tech),而是「高體感」(high-touch)。其核心原理是利用商業彈跳屋的充氣技術,但將其隱藏在高度主題化的「氣球般」家具和牆壁之下。
該設施的真正「原理」是一種「動覺敘事」(Kinesthetic Storytelling)。它邀請其目標遊客(兒童)通過身體的模仿來親自體驗「卡通物理學」。如的分析所指出的,它「鼓勵孩子們擺脫正常的重力感,像高飛一樣愚蠢地彈跳,就像一個卡通人物一樣」(encouraging children to break out of normal sensations of gravity, to be extra silly like Goofy by bouncing around like a toon)。這是一種極具沉浸感的體驗,遊客不再是旁觀角色,而是在短時間內短暫地「成為」高飛。

D. 數據與諸元:身高限制與容量

  • 最高身高限制 (Maximum Height): 52 英寸,即 4.4 英尺(約132公分)。
  • 最低身高限制 (Minimum Height): 無。(雖指後來的Playhouse,但原始Bounce House也適用此規則)。
  • 容量 (Capacity): 由於其自由遊戲(free-play)的性質,設施的容量受到嚴格限制。由駐守在入口的演藝人員(Cast Member)進行手動控制,以防止室內過度擁擠。

IV. 建築、場景與設計語言

A. 建築造景分析:體現高飛「混亂」特質的傾斜結構

如前所述,「高飛彈跳屋」的建築是「卡通建築」的典範。它採用了「傾斜的角度和明顯缺乏結構完整性」(oblique angles and apparent lack of structural integrity)。房屋的線條是「膨脹的、彎曲的和狂野的」(bulging and curvy and wild)。
這種設計語言是高飛角色的物理體現。這個建築結構看起來總是處於「即將倒塌」的邊緣,但由於卡通世界的邏輯而奇蹟般地保持著平衡,這與高飛本人笨拙但總能化險為夷的特質完全一致。

B. 特色、細節與巧思:屋頂上的高飛綠帽及其象徵意義

該建築最顯著的外部細節,是高飛標誌性的「綠色帽子」(trademark green hat)。這頂帽子被巧妙地設計成煙囪或屋頂裝飾,直接表明了房屋的主人。
這頂帽子不僅是裝飾,它在主題樂園設計中充當「視覺索引符號」(Visual Indexical Sign)。在主題樂園的視覺符號學中,這頂帽子在卡通城的視覺天際線中,扮演了如同「睡美人城堡」尖塔的角色,將這個建築的功能(高飛的家)即時、清晰地傳達給遊客。
其他細節還包括一個同樣「愚蠢」(goofy) 的室外花園,裡面種植著卡通化的、不合邏輯的作物。

C. 道具設計與風格特色:分析「彷彿有生命的」家具

內部的「充氣家具」(inflatable furniture)被設計成「氣球般」的 (balloon-like)。這個設計選擇具有雙重巧妙之處:
  1. 功能性: 它在物理上實現了「彈跳」的核心體驗。
  1. 美學性: 它完美呼應了卡通世界的美學——在卡通中,物體(如家具、汽車)往往具有生命力、柔軟且富有彈性。這些道具不僅是家具,它們看起來也像是「活的」,完全符合Dave Burkhart提出的「活生生的三維卡通環境」的設計目標。

D. 所見場景的典故與含意:作為一個「自由遊戲」空間的心理學意義

「高飛彈跳屋」的體驗模式與卡通城中的其他主要景點截然不同。例如,「米奇的家」(Mickey's House) 是一個線性的排隊設施,終點是與米奇會面;而「羅傑兔的卡通旋轉車」(Roger Rabbit's Car Toon Spin) 則是一個傳統的、具有線性敘事的黑暗騎乘。
相比之下,「高飛彈跳屋」是一個「自由遊戲」區域 (areas for visitor free play)。在迪士尼樂園這樣一個高度結構化、由排隊驅動的環境中,「自由遊戲」空間扮演著至關重要的「安全閥」(decompression valve) 角色。它允許幼童「燃燒精力」(burn off energy),為帶著幼兒的家庭提供一個休息和「非結構化」的時刻。從戰術上講,「高飛彈跳屋」(以及「唐老鴨的船」和「橡果池」)正是為此目的而設計的。

V. 營運細節與感官體驗

A. 設施所見所聞:重建1993-2006年的遊客旅程

根據前述分析,1993年至2006年期間的典型遊客旅程(僅限兒童)可重建如下:
  1. 外觀 (Approach): 遊客(兒童與家長)被高飛那棟傾斜的、戴著綠帽的房子所吸引。
  1. 入口 (Entry): 演藝人員(Cast Member)在入口處使用標尺測量兒童身高,確認其低於 52英寸 (4.4英尺)。不符合資格的兒童及所有成人將被引導至外部觀看區。
  1. 準備 (Preparation): 合格的兒童被指示「脫鞋」(remove their shoes),並將鞋子存放在入口處。
  1. 體驗 (Experience): 兒童進入一個充滿「加墊牆壁」和「充氣家具」的室內空間。他們被允許(並被鼓勵)在這個空間裡自由地「彈跳」(bounce) 和攀爬,體驗卡通般的物理感受。
  1. 感官 (Senses): 視覺上是明亮、飽和的卡通色彩。觸覺上是柔軟、有彈性的表面。聽覺上是孩子們的嬉鬧聲、彈跳的聲音,以及設施獨特的背景音效。

B. 音效與背景:Toontown 區域音樂迴路 (Area Loop) 與特定音效 (Track 70)

「米奇卡通城」擁有一套複雜的背景音樂 (BGM) 和音效迴路,旨在營造一個生動、嘈雜的卡通世界。這包括W.A.C.K.Y. 廣播電台、卡通配樂和現場四重奏等。
重要的是,迪士尼的音頻檔案證實,存在一個標記為「70 - Goofy's Bounce House」、時長 1:34 的特定音軌。
這項證據表明,「高飛彈跳屋」擁有自己獨特的、短小的音頻迴路,而不僅僅是依賴於卡通城的整體環境音。推測這段音頻很可能包含了高飛的經典叫聲 (例如 "Yaaaaa-hoo-hoo-hooey!")、愚蠢的撞擊音效 (boings, crashes) 和混亂的音樂片段,以聽覺強化室內的彈跳動作,提升沉浸感。

C. Cast Member 服飾與角色設定

雖然研究資料未提供「高飛彈跳屋」演藝人員的具體制服照片或描述,但我們可以進行合理的推論分析。
服飾 (Costume): 根據1993年「米奇卡通城」的整體美學,演藝人員的服飾極有可能採用明亮的主色調(如紅、黃、藍)、誇張的輪廓和卡通化的配件(例如,超大的鈕扣、歪斜的領結或帽子),以符合「卡通居民」的主題。
角色設定 (Role): 演藝人員在此處的「角色」是高飛的「鄰居」或「房屋看管人」。然而,他們的主要職責是安全和人群控制。他們必須扮演「守門人」的角色,嚴格執行「最高身高限制」和「脫鞋」規則,並持續監控設施內的兒童數量和行為,以防發生意外。

D. 安全規範

基於上述分析,原始「高飛彈跳屋」的營運安全規範總結如下:
  1. 身高限制: 嚴格執行 52 英寸 (132公分) 的「最高」身高限制。
  1. 鞋物規定: 兒童必須「脫鞋」方可進入。
  1. 材質規範: 內部牆壁和家具必須保持加墊或充氣狀態。
  1. 監督模式: 採用「僅限兒童」的模式,成人(包括家長)從指定的外部區域進行監督。

VI. 歷史演變與設施的終結

「高飛彈跳屋」的歷史是一部關於「創意」與「責任」之間衝突的案例研究。其最終的關閉並非突然,而是一個長達十年的、由安全問題驅動的緩慢演變過程。

A. 歷年變化:充氣設施的移除

該設施的核心體驗並非在單一日期被移除,而是經歷了一個「緩慢」的退化過程。關鍵資料證實,「充氣家具」是「在數年內被緩慢移除的」(slowly removed over the years)。
這種「分階段的閹割」(Phased Neutering) 清楚地表明,迪士尼管理層在「高飛彈跳屋」的「核心概念」(彈跳)與「法律責任」(傷害)之間進行了長期的鬥爭。每一次遊客受傷報告或關於衛生的投訴,都可能導致一部分「彈跳」元素被移除,並替換為更安全、但吸引力更低的靜態道具。到其正式關閉改造時,它可能早已名存實亡,不再是1993年那個充滿動能的「彈跳屋」了。

B. 改造與改版:安全問題引發的轉型

設施轉型的根本原因被幻想工程師 Scott Hennesy 證實:安全與法律問題。Hennesy 指出:「不幸的是,人們受傷的程度已經引起了管理層的擔憂。他們不希望有大量的訴訟和類似的事情,所以他們說,我們必須改變這個」(Unfortunately, people were getting hurt to the point where it was a concern to management. They didn't want a lot of lawsuits and things like that, so they said, we got to change this out.)。
除了受傷的風險,此類高接觸、兒童密集的充氣設施(及其鄰近的球池)在「衛生問題」(hygiene concerns)上也面臨巨大挑戰。
這種轉型背後存在一個清晰的因果鏈:
  1. 高沉浸式概念: 允許兒童在充氣物上不受控地彈跳。
  1. 高風險營運模式: 「僅限兒童」且缺乏家長內部監督。
  1. 可預見的後果: 兒童受傷和設施事故(詳見 VII-B)。
  1. 管理層的擔憂: 對「大量訴訟」的恐懼。
  1. 戰術性退卻: 逐步移除充氣家具。
  1. 最終決策: 徹底關閉並改造。

C. 名稱變更:從「彈跳屋」(Bounce House) 到「遊樂屋」(Playhouse) 的過渡

最終,該設施被完全重新設計,並更名為「高飛遊樂屋」(Goofy's Playhouse)。
這次改造是徹底的:所有「彈跳」和「充氣」元素均被移除。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更傳統、更安全、適合所有年齡層(取消了最高身高限制)的「遊樂屋」(fun-house)。新設施內佈置了互動道具,例如一個可以彈奏出「高飛噪音」而非音符的鋼琴。

D. 關閉日期考證:分析2005、2006及2008年的衝突數據

關於「高飛彈跳屋」的確切關閉日期以及「高飛遊樂屋」的開放日期,研究資料中存在顯著的數據衝突。
  • 數據點 1 (2005): 提供了一個非常精確的日期,稱「高飛彈跳屋」於「2005年1月8日永久關閉」(Closed permanently as of January 8, 2005)。
  • 數據點 2 (2006): 和稱其「於2006年關閉」(closed in 2006)。和則稱新的「高飛遊樂屋」(Goofy's Playhouse) 於「2006年3月6日」開放。
  • 數據點 3 (2008): (多為百科類網站) 稱「高飛彈跳屋」的營運範圍是 (1993–2008),而「遊樂屋」的營運範圍是 (2008–2022)。
這些看似矛盾的日期,實際上描述的是一個**「轉型過程」**而非單一事件:
  1. 2005年1月: 此日期極可能標誌著「高飛彈跳屋」作為一個充氣設施的最終「永久關閉」,隨後開始了長達一年的徹底改造工程。
  1. 2006年3月: 此日期標誌著新的「高飛遊樂屋」實體(Goofy's Playhouse)的「開幕」,它擁有全新的、無彈跳的內部。
  1. 2008年: 這很可能是一個文檔記錄的滯後。儘管新設施在2006年就已營運,但樂園的官方名稱、地圖和宣傳材料可能直到2008年才將「彈跳屋」這個名稱完全更新為「遊樂屋」(可能作為「百萬夢想年」推廣活動的一部分)。
結論: 物理上的「彈跳屋」體驗在2005年初終結;新的「遊樂屋」在2006年初誕生;而「彈跳屋」這個名稱在一些官方記錄中又殘存了兩年,直到2008年才被「遊樂屋」完全取代。
以下表格總結了這一轉型時間表:
「高飛彈跳屋」轉型時間表 (Goofy's Bounce House Transformation Timeline)
日期 (Date)
事件 (Event)
描述 (Description)
1993年1月24日
正式開幕
作為「米奇卡通城」創始日景點開放。
1993年2月14日
關鍵安全事件
吊燈墜落,造成兒童輕傷。
1993–2004
逐步退化
「充氣家具」因安全及衛生顧慮被「緩慢移除」。
2005年1月8日
物理關閉
設施可能在此日期永久關閉,以進行徹底改造。
2006年
改造年
設施在此年關閉並進行改造。
2006年3月6日
新設施開幕
改造後的「高飛遊樂屋」(Goofy's Playhouse) 正式開放。
2008年
名稱變更 (滯後)
「彈跳屋」名稱在記錄中被「遊樂屋」正式取代。

VII. 補充資料與軼事

A. 傳說、花絮與趣聞

關於「高飛」這個角色本身,與該景點相關的背景知識包括:
  • 高飛的「全名」是 Goofy Goof。
  • 高飛有一個兒子,名叫 Max。這一點在後來的「遊樂屋」和2023年改造的「遊玩 yard」的道具和照片中得到了體現。
  • 在迪士尼的經典角色宇宙中,高飛曾與克拉貝兒牛 (Clarabelle Cow) 有過「戀愛關係」。

B. 關鍵事件:1993年情人節吊燈墜落事件

「高飛彈跳屋」的營運歷史從一開始就伴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
  • 日期與時間: 1993年2月14日(星期日),約上午 11:20。
  • 事件: 設施內的一盞「吊燈」(chandelier) 鬆動並墜落。
  • 後果: 十名兒童接受了樂園急救站的檢查。其中兩名兒童確認受到「輕微傷害」(minor injuries),具體被描述為「擦傷和瘀傷」(scratches and bruises)。
  • 應對: 該吊燈被「移除」(removed),設施在短暫關閉後重新開放。
此事件是該設施「命運多舛」的開端。它發生在樂園盛大開幕後僅僅21天。在一個專為幼童設計的、充滿彈跳動作的「彈跳屋」中,一個重物(吊燈)從天花板墜落,這代表了幻想工程在設計和安全審核上的嚴重失誤。
此事件必定使「高飛彈跳屋」立即成為樂園安全與法律部門的重點觀察對象。它為該設施在未來12年中,因「安全顧慮」和對訴訟的恐懼而導致的緩慢死亡,埋下了最初的伏筆。

C. 贊助廠商

在研究資料中,沒有任何信息表明「高飛彈跳屋」或其後繼者「高飛遊樂屋」曾有外部企業贊助商。與樂園中其他景點(例如由本田贊助的 Autopia)不同,高飛彈跳屋是一個純粹的迪士尼內部景點,沒有企業贊助。

D. Hidden Mickeys (隱藏米奇)

研究資料並未指出在「高飛彈跳屋」內部有任何著名的隱藏米奇。
然而,在設施外部的街道上,存在一個相關的細節:一個「卡通人孔蓋」(toonhole" cover),上面有米奇老鼠的圖案,位於消防局對面。
此外,在「羅傑兔的卡通旋轉車」景點附近,曾有標有「Goofy's Bounce House」的「吵鬧的Gag板條箱」(Noisy Gag Crates)。這屬於整個卡通城的互動設計,而非設施本身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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